1918年12月6日
萨马拉
省执行委员会
抄送:萨马拉肃反委员会
兹命令你们立即释放里津坎普夫和监察机关的代表,在极端必要时,只能予以软禁或对旅馆实行武装监视。只有那些罪证确凿者才可继续拘押在监狱里。请立即电告他们的姓名。你们要对计划、文件和全部器材的完整无损负责。电告执行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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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
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1卷
注 释
327
Г.К.里津坎普夫是土耳其斯坦灌溉工程局负责人。该局由一大批专家组成,1918年10月由人民委员会派往土耳其斯坦为纺织工业筹建棉花基地。在他们快要到达萨马拉时,萨马拉肃反委员会收到检举该局是反革命组织的材料。因此,俄共(布)省委、市执行委员会和肃反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,决定逮捕该局全体成员。
列宁阅过萨马拉寄给全俄肃反委员会的材料后,于1918年12月10日致电萨马拉肃反委员会主席И.Г.比恩,命令他们在全俄肃反委员会工作人员到达之前继续侦查(见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1卷第235页)。根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指示,有关土耳其斯坦灌溉工程局的全部案卷和该局被捕人员于1919年1月被送到莫斯科。鉴于查无实据,2月25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撤销原案,并命令各苏维埃机关“对该局承担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”。1919年8月11日,人民委员会决定解散该局,将灌溉工程设计方案交由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完成。
电报中谈到的监察机关的代表是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派到该局去的。——418。